我市“四措施”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专项行动
我市“四措施”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专项行动
2016-05-13 16:14:01
我市“四措施”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专项行动
广元政府网 2016年5月13日 来源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率: 分享到:
近日,市及县区社保局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开展“社会保险欠费清缴专项行动”,在6月30日前,督促参保单位缴清2015年度及以前的各项社会保险欠费。(1)全面催缴。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,包括未按规定申报的参保单位,逐一进行排查并发出限期缴费通知,对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进行分析,有针对性的制定清缴办法。对欠费金额在50万元(县区20万元)以上的参保单位,采取上门送达、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进行催缴。(2)强制征收。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,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的规定,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,并根据查询结果申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;银行存款余额不足或划拨后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,将要求其提供经有关机关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的财产担保,签订不超过1年的延期缴费协议。(3)柔性执法。对确实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按时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,将协助其制定好还款计划并跟踪落实,同时告知将按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对其加收滞纳金。(4)重点查处。对恶意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,将由同级劳动监察机构进一步处理,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故意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进行曝光,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、查封、拍卖单位财产,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